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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人事總處昨宣布,八仙塵爆的公教人員家屬可請廿天有薪假,由於勞工家屬無此福利,勞工團體及立委麟為勞工請命,是否讓勞工家屬也能放有薪假。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,目前沒有法源要求雇主給有薪假,只能「呼籲」雇主主動比照辦理。人事行政總處統計,八仙傷者家屬(指配偶、直系親屬)有卅五位是公教人員,這些家屬可享有廿天有薪假,消息傳出引發社會質疑不公。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召集衛福部專案報告,立委趙天麟為勞工請命,是否讓勞工家屬也能放有薪假。衛福部長蔣丙煌承諾會與勞動部長陳雄文溝通,最後由勞動部決定。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也為勞工不平,表示主辦單位以「招募志工」名義迴避雇傭關係,這群志工有六人仍在加護病房,沒有勞健保、雇主責任也不明確,有可能連勞基法上的職災補償也拿不到。陳雄文說,八仙傷者中有兩百四十多位是勞工。依現行法令,若受傷勞工是八仙員工,例如工傷假等職災權益,由雇主負擔;但如果是照顧受傷勞工的家屬,要求雇主也負擔沒工作期間的薪水,恐有爭議。陳雄文表示,勞工目前有十四天事假、七天家庭照顧假,但都無薪,八仙受傷勞工家屬的雇主,雖非造成勞工受傷的責任者,但他呼籲雇主,能提供受傷勞工家屬較彈性、較優厚的對待。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表示,勞工可與雇主協商安排特別休假,或依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請家庭照顧假,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缺勤而扣勞工全勤獎金、考績等。勞動部職安署署長劉傳名說,根據新北市政府清查,有廿一位家屬曾詢問請假權益,其中三位還與雇主協調中,是否能請有薪假,每家企業作法不一,勞動部將聯繫探訪,並給予協助。人事行政總處表示,八仙傷者公教家屬依六月廿九日通過的「天然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,登記停止上班十五天,加上一年可請家庭照顧假七天中,有五天可不扣薪,因此家屬最多可請廿天有薪假。由於外界質疑修法是針對八仙塵爆事件,人事總處澄清,修法兩年半前就啟動,期間又發生高雄氣爆事件,今年六月中經行政院核定,與八仙塵爆案無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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