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襲胸之狼一個月內接連對多名女子襲胸,引發外界對檢警處置質疑,為何不將襲胸之狼羈押,避免其它女子被害。新竹地檢署則是發佈新聞稿指出,卅一歲姜姓男子由於並不符合羈押要件。不過檢方昨天也再傳訊被告出庭,檢察官訊後以被告仍有再犯之虞,昨天晚間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。(彭清仁報導)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襲胸之狼抓又放-檢再傳被告訊後聲押-225712485.html

襲胸之狼抓又放 檢再傳被告訊後聲押

據了解,襲胸之狼姜姓男子,身材壯碩,四月下旬在竹北夜市對女子襲胸,被人手機拍下,並且PO網,不少鄉民肉搜襲胸之狼,讓姜姓男子承受不了壓力,主動向警方投案。日前姜姓男子又在湖口中興國小校園,對前往運動的一對姐妹襲胸,被害人PO網後,警方也很快的將嫌犯逮捕,並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。

由於外界質疑檢警沒有採取預防性羈押,才讓婦女持續被襲胸。對此檢方則是強調,羈押被告的前提是需「被告到場」接受檢察官、法官訊問,調查其他證據資料認為符合羈押要件後聲請羈押,再由法官裁定。但地檢署是本月一日才接獲警方函送卷證,檢方也分案指派檢察官偵辦。由於被告姜姓男子是經警方通知主動到案接受調查,並非現行犯,警方詢問完之後依法只能請回,不能強制逮捕解送地檢署。不過全案因受各界矚目,檢察官二日下午傳訊被告姜姓男子到庭,訊後檢方以被告恐有再犯之虞,二日晚間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,法官昨天深夜裁定羈押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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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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