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
7.發生緣由:本公司車貸10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4年12月16日截止,唯有部分股東

8.因應措施:

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提供之集保帳號。

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,電話:02-6636-5566)。
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
(2).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,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,盡速將所認購之股數,撥入其

車貸承業醫: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
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
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,特再催告。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(1).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,特再催告,自104年12月17日至

105年01月18日止為企業貸款股款催繳期間,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,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

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,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。

第二條第49款

2.公司名稱: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
(3).若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(地址:台北

1.事實發生日:104/12/16
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承業醫-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-104557877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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